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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市合眾化工有限公司
二期建設項目(年產34000噸樹脂和16000噸涂料產品擴建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關于發布<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48號)要求,現將項目基本信息及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情況公示如下:
一、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況
項目概況:本項目緊鄰現有項目廠區東側,為新增用地。擴建產能生產全部安排在本項目新建樹脂車間B和甲類車間A。同時,建設單位擬升級廢氣污染治理設施,將現有項目和本項目的涂料、樹脂產品生產廢氣、檢驗室廢氣、罐區廢氣以及洗桶廢氣收集后進入“布袋除塵+二級干式過濾+沸石濃縮轉輪+三塔式蓄熱式熱氧化爐(RTO)”廢氣處理系統處理達標后通過30m高1#排氣筒達標排放;在新建樹脂車間B建設洗桶生產線;根據企業發展需要,在現有項目研發中心內設置實驗室,主要功能是產品原料檢驗及研發化驗;將現有項目鍋爐房搬遷至現有項目丙類車間/倉庫A東面,同時本項目新增1臺6t/h的燃氣蒸汽鍋爐;新建一座設計能力為20m3/d的廢水處理站用于廢水處理。
項目地址:韶關市武江區甘棠涂料基地內
項目性質:擴建
二、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施工期環境影響
本項目在施工期的主要環境影響為施工廢水、施工揚塵、施工噪聲、建筑垃圾可能會影響到地表水、環境空氣和聲環境質量,同時對區域景觀也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2、運營期環境影響
(1)水環境影響
本項目廢水主要包括樹脂廢水、車間地面清洗廢水、循環冷卻水外排水、洗桶廢水、實驗室廢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為COD、氨氮等。廢水總量(包括初期雨水)為22.58m3/d,即6773.18m3/a(按300d/a計),樹脂廢水、洗桶廢水、車間地面清洗廢水、實驗室廢水和初期雨水經自建廢水處理站采用“混凝1+絮凝1+初沉+水解酸化+厭氧+缺氧+好氧+混凝2+絮凝2+二沉池+MBR+氧化”工藝處理后與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的生活污水匯集后進入基地污水處理廠處理,廠區外排廢水達到基地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不會對污水處理廠造成水質的沖擊負荷,外排廢水量未超過基地允許排放總量,對受納水體影響較小。
(2)大氣環境影響
本項目排放的廢氣包括生產車間有組織排放的工藝廢氣和無組織排放的廢氣;洗桶生產線有機廢氣;實驗室排放的有機廢氣;罐區“大、小”呼吸排放的有機廢氣;燃氣鍋爐廢氣等。本項目正常運行時,有組織排放的、廢氣各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濃度占標率均較低,污染物短期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均≤100%,污染物年均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均≤30%;疊加基地內在建、擬建項目后的短期濃度、日、年平均質量濃度均符合環境質量標準,不會出現環境空氣質量超標的情況。可見,正常排放情況下,本項目廢氣排放對當地大氣環境影響可以接受。
(3)噪聲環境影響
本項目所在區域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3類標準。項目主要設備噪聲范圍為75~90dB(A)。從預測結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相應處理措施后噪聲影響值明顯下降,廠界噪聲預測值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3類標準,因此本改建項目對周圍聲環境影響不大。
(4)固體廢棄物影響
本項目的固體廢棄物包括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廢和生活垃圾。部分包裝廢物(危廢)、濾渣及廢濾網、廢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廢水處理站污泥、廢氣處理收集的粉塵和除塵廢濾芯屬于危險廢物,臨時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并做好防雨防漏措施,危險廢物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部分包裝廢物(一般工業固廢)和失效的反滲透膜屬于一般工業固廢,由資源回收單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集中清運,送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
(5)地下水影響
本項目選址位于甘棠涂料基地內,不涉及集中式地下水源保護區。項目廢水排放量小,水質簡單,污染物濃度較低且易降解,且在廠區建設過程嚴格做好防滲措施,項目廢水正常和事故排放均不會對其周邊的地下水環境造成污染。
本評價對項目建設提出了嚴格的分區防滲措施、地下水水質動態監測及管理措施等。建設單位應加強管理、提高環保意識并嚴格執行本評價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
可見,由于建設方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正常運行情況下對當地地下水環境影響很小,可接受。
(6)土壤影響
本次評價通過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辦法,從大氣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滲三個影響途徑,分析項目運營對土壤環境的影響。企業運行30年,項目排放的苯乙烯、甲苯、二甲苯沉降入土壤增量不大,疊加本底后均不會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苯乙烯、甲苯、二甲苯的大氣沉降對土壤影響較小,同時在企業做好三防控和分區防滲措施的情況下,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滲對土壤的影響較小。
(7)環境風險
本項目的主要環境風險因素包括化工原料在運輸、儲存和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和爆炸等重大污染事故風險,針對項目存在的主要環境風險污染事故化學品泄漏,本評價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對策措施和突發事故應急方案。建設單位必須根據消防和勞動安全主管部門的要求做好風險防范和事故應急工作。建設單位應在施工過程、營運過程切實落實消防和勞動安全主管部門的要求、以及本報告中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對策建議,則本項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環境風險。在加強管理的前提下,本項目的環境風險是可以接受的。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聲、廢氣、廢水各固體廢物將會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但由于施工期不長,施工期污染是臨時性的,在施工結束后此類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單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文明施工,切實落實上述各項環保措施,施工期間不會對環境產生明顯的不利影響。
2、運營期污染治理措施
(1)廢水治理措施
樹脂廢水、洗桶廢水、車間地面清洗廢水、實驗室廢水和初期雨水經自建廢水處理站采用“混凝1+絮凝1+初沉+水解酸化+厭氧+缺氧+好氧+混凝2+絮凝2+二沉池+MBR+氧化”工藝處理后排入基地污水處理廠處理;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污水處理廠處理。
(2)廢氣治理措施
本項目和現有項目樹脂產品生產廢氣直接進入“三塔式蓄熱式熱氧化爐(RTO)”焚燒處理后通過30m高1#排氣筒排放;本項目和現有項目涂料產品生產廢氣以及罐區廢氣、檢測室廢氣、洗桶廢氣經收集后進入“布袋除塵+二級干式過濾+沸石濃縮轉輪+三塔式蓄熱式熱氧化爐(RTO)”裝置處理后通過30m高1#排氣筒排放;未收集廢氣無組織排放。
本項目實驗室試驗過程產生的少量廢氣經操作平臺上方的集氣罩收集后進入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研發中心頂樓的15m高2#排氣筒排放。
本項目新增鍋爐采用天然氣作為燃料,采用低氮燃燒法,產生的廢氣污染物直接由27m高3#排氣筒排放。
(3)噪聲治理措施
本項目擬對高噪聲生產設備進行基礎減振處理,通過隔聲、減振、消聲、吸聲綜合處理減少對外環境的影響。
(4)固體廢物治理措施
本項目生產過程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包括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危險廢物在廠區集中收集暫存,定期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不對外排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由資源回收單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四、綜合結論
韶關市合眾化工有限公司二期建設項目(年產34000噸樹脂和16000噸涂料產品擴建項目)符合國家和廣東省相關產業政策,符合“三線一單”要求,符合韶關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韶關市武江區甘棠涂料基地的準入條件,符合大氣環境防護距離的要求,選址合理;建設單位對項目產生的各種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環保治理方案,經過預測評價,正常排放不會導致環境質量超標,環境質量保持在現有功能標準內;項目污染物排放量在基地總量控制指標內;項目環境風險在可控制范圍;公眾調查結果表明沒有反對意見;項目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相容性好。
綜上所述,從環境保護角度考慮,韶關市合眾化工有限公司二期建設項目(年產34000噸樹脂和16000噸涂料產品擴建項目)是可行的。
五、建設單位及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段先生 聯系電話: 0751-8757888
六、環評單位及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關市惠民北路城市花園
聯系人:韋工 聯系電話:0751-8700090 郵箱:407033922@qq.com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
1、為讓公眾對項目環境影響有更深入的了解,公眾可查閱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可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網(http://m.tetleappap.com/)查閱,紙質版可聯系我公司或環評單位獲得;
2、本項目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為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見報告書)的公民、法人和組織的意見,鼓勵環境影響評價范圍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
3、公眾意見表見附件。
4、公眾可以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在10個工作日內將填寫的公眾意見表提交我公司,反映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我公司和環評單位將對反映的意見認真核實、對待,對良好建議我們將積極采納,并貫穿于整個建設過程中。
公示時間為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
韶關市合眾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主辦單位: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運維單位: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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